现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第T13合同段路基、防护、排水工程劳务施工(NQGS13-LWZB-024)招标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得分 |
排名 |
1 |
福清易百汇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91.34 |
1 |
2 |
贵州华源金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89.14 |
2 |
3 |
贵州方信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85.18 |
3 |
4 |
贵州遵义承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4.84 |
4 |
5 |
四川圆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84.24 |
5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得分 |
排名 |
1 |
贵州华源金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89.17 |
1 |
2 |
贵州方信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85.18 |
2 |
3 |
贵州遵义承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4.83 |
3 |
4 |
四川圆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84.23 |
4 |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包进行报价,当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包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将确定其在中标金额较高的标包为中标人,取消其它标包的中标资格。一标包中标金额大于二标包,故推荐福清易百汇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一标包中标人,取消其在一标包的中标资格,推荐贵州华源金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为二标包中标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785008552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87117613
贵州黔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