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集团公司干部职工《民法典》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法治国企建设氛围。12月10日,集团公司在501会议室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高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胜林出席讲座。集团总部、区域指挥部、贵阳地区各单位负责人、分管法务的领导、法务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现场

本次讲座特邀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冷传莉院长作为主讲人。冷传莉院长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法学类权威和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等课题和贵州省人大委托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与应用条例》(草案)等二十余项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课题。同时,还荣获过贵州省级教学名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冷传莉院长授课

在专题讲座中,冷传莉院长首先回顾了《民法典》立法过程,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框架结构、内容创新、规范适用等内容。冷传莉院长指出,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保障私权、限制公权”的立法目的,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2个半小时的授课时间里,冷传莉院长重点结合生活、工作中发生的一些经典案例,对《民法典》中7个编章相关条款进行了生动地讲解。同时,还针对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进行了重点讲解,她从合同的基本要素出发,就合同的形式、成立要件、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进行了梳理和阐述,讲解中,冷传莉院长结合经典案例分别对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以及违约方的合同解除等进行了重点分析,加深了员工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最后,冷传莉院长还结合集团公司发生过的案例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分析,并就合同修改、投诉解答、诉讼应对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高绚在总结时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关乎着国家、社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重大利益,与我们的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高绚表示,冷传莉院长的讲解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接下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本次培训为契机,会后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再学习。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持续学好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每位员工都应自觉将学习《民法典》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好《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价值功能,学好法、用好法,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做事想到法,遇事去找法的习惯。今年,集团相继开展了《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宪法》等系列讲座,目的是不断增强大家法律风险应对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强化合规管理,推进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来源:集团总部

唐毅昆/文 易兴华/图

初审:黄煜雅

终审:邹兵 唐毅昆